审计处

关于公开学校转拨附属医院科研经费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信息来源:审计处 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转拨附属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时准确反映科研项目经费收支情况,根据《福建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审计处、科技处、财务处成立联合检查组,对20211031日前学校转拨附属医院的科研经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科研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经费支出三个方面,发现问题85个。现将检查结果公开如下:

一、项目管理方面

1.课题研究进展较慢,个别课题预算执行率为0

2.经费调剂不规范。调增不允许调增的劳务费等直接费用。经费预算调整表存在涂改痕迹。

3.结余经费管理不到位。继续使用已经结题验收项目经费,未填报《福建医科大学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方面

1.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更新不及时。近年来上级连续出台制度,对直接经费分类、经费调剂、结余经费使用等方面做出较大调整。但有的单位仍沿用2017年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与上级文件不符。

2.出入库管理不够完善。实验耗材以部门而不是以课题项目为主体进行台账登记,不利于出入库管理。实验材料入库单没有注明入库时间,没有一式多联。购置图书未办理入库手续。

3.实验材料采购过程不规范。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如:材料采购经办人和使用人为同一人。大额采购未按规定提供采购申请、询价过程等资料。

4.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无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发票开票日期或领料单。

三、经费报销方面

1.报销附件不规范。委托测试分析费报销未附测试结果,专利费报销未见专利证书、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发票开具不规范,抬头为“个人”。发票内容不详细,如:开票名称笼统为“实验材料费”,且未附材料清单,无具体购买材料的名称。

2.报销内容不符合规定。如:报销英文润色费、个人考试用书、与课题相关性不强的版面费或差旅费等。

3.项目经费报销滞后。未及时提交经费报销资料至财务部门,甚至发票开出一年后才报销。

4.差旅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5 费用分类不正确。如:将“动物饲养费”归类为“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归类为“专家咨询费”。

  

校本部有关单位、各附属医院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经费支出审核把关,平衡好“松绑放权”和“权责匹配”的关系,既要赋予科研人员  自主权,又要避免 乱花钱,以高水平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资金使用效益。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强化主体责任和职责担当,根据检查结果做好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止屡查屡犯、此查彼犯。

 

 

 

福建医科大学审计处

福建医科大学科技处

福建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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