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审计工作计划》,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1日起,对原公共技术中心临时负责人许云禄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维护财经纪律的力度,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在审计期间,随时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同时,为促进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廉政建设,可随时向审计组、校审计处或校纪委综合室反映审计组及其成员是否依法审计、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等情况。
审计组联系电话:0591-22862560、0591-22869345
审计组电子邮箱:fmusjs@mail.fjmu.edu.cn
校纪委综合室联系电话:0591-22860679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公示。
福建医科大学审计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