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等委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修缮)项目送审的规范与管理,分清责任,防范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资料规范
各委托单位送审的项目资料(含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均需列出送审资料清单,标明名称、数量、页数、金额等(详见附件),并盖部门公章确认。
二、送审流程规范
造价公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各委托单位需及时回复,补齐缺漏资料,对审核初稿、审核定稿等及时反馈意见,所有纸质及电子资料的收发均由审计处人员经办,未经我处同意,不得直接与造价公司联系。
审计处
2021年7月15日
附件:
送审资料清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