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医科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闽医大〔2017〕146号)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决议,受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处将派出审计组,自9月14日起,对饶平生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期间(2011.11至今)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敬请广大教职员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电话:22862560、22862140
电子邮箱:fmusjs@mail.fjmu.edu.cn
特此公示。
审计与法务处
2020年9月14日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闽医大〔2017〕146号)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决议,受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处将派出审计组,自9月14日起,对饶平生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期间(2011.11至今)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敬请广大教职员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我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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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与法务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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